左邊那一張酷卡是看「我的意外爸爸」時在華納威秀拿的,
右邊這一張是看「看見台灣」在國賓影城拿的,
其實我家也有養過狗狗,最高時期的時候有七隻,
而且他們自己住一層樓(過真爽).......
只是因為年紀大了,最後一隻小寶在我阿嬤去世沒多久也跟著走了....
因為我老北實在是太會養,他養什麼(動物、植物)都可以活很久,
我是連仙人掌都養不活一個月@@
所以我家的狗狗換算成人的年紀,應該每一隻都比我阿嬤還長壽,
最長壽的那一隻(也是跟我一起長大的小鳳<--我爸取的名字都不錯吧XD)
活到22歲...............但是最厲害的是咪咪(水果狸)她活了24歲....
總而言之,如果沒有本事用心的把寵物養到她們時間到的那一天,
那就不要一時興起的因為自己的寂寞、好奇、好玩而養他們,
要做好心裡準備往後的十年、二十年、甚至是24年都必須照顧他們,
人的生命並沒有比狗、貓、牛、馬、豬、羊、魚、雞、鴨、黑鮪魚...的生命高貴。
「十二天之後 若沒有人領養 我們只能面對死亡
我們的命運不是注定 是來自你的決定」
◆ 什麼是《十二夜》
《十二夜》亦即一個倒數十二天的期限,
在台灣每一隻狗被捕捉進收容所後,
法律保障這些狗狗們有十二天的時間,可以等待原主人找回,
或被新主人領養,過了十二天的期限,就會面臨被安樂死的命運,
但其實,在收容所惡劣的環境下,很多狗狗根本捱不過這十二天…
p.s.KK家我常去幫忙餵的阿LU很慶幸有熬過這十二夜,被KK給領養了。
請支持 「領養,不棄養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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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偷渡我疆域越來越擴大的領土^O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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