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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來想要分享一下我聖誕節買的東西,

不過後來想到有些話想說,這樣整篇應該會太嚴肅,而且太長。

但是不說又不吐不快,所以決定要統一在這篇說一下。

 

本篇文章很直觀,我覺得一定很多人跟我觀念不一樣,

本來每個人就有自己思考的邏輯,我不在版上公開反駁別人並不代表我認同,

一直覺得別人文章下推一些自以為是的內容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,

覺得別人營利或其他的問題,有正常的申訴管道,公開的數落人家,

表示自己的清高嗎?溫馨、可愛?哈......可笑至極.......

 

「限定」是多麼誘人的一個名詞。

不只女人,如果是自己想要的東西,連男生都會為之瘋狂,

這是「限定」迷人的地方,因為「限定」所以想要的人甘願早起、花錢,

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。

 

既然是「限定」,如果是許多人喜歡的商品,那當然會有人大量收購。

我認為,如果販售或是發行的單位一開始並沒有嚴格規定每個人的購買數量,

那麼第一個排隊的人掃光商品有什麼不對?有犯法嗎?

說人掃貨魔人,真是可笑。

 

真心想要就要有付出相當代價的決心,若六點販售,

有本事就在冷冽的寒風下凌晨五點就去排隊,若五點已經有人了,

那就要記取教訓,下次一夜不睡的跟他拼了。

 

前幾年我還深陷在星巴克隨行杯的深淵裡,

尤其是自己喜歡的杯子上市當日會很早就去排隊。

但後來發現連日本獨賣的黑venti杯、黑venti鋼杯、櫻花杯…

有一天都會在台灣的門市買到時,我漸漸的對這收集隨行杯的這件事失去熱情,

所以今年也沒有再買過任何一個隨行杯了,喜好是會在一個瞬間轉變的。

當自己不在意的時候,即使花色再美,看著看著也會無感。

 

東西的價值多少在於擁有的人對他有多珍惜,如果真的喜歡,

那麼即使是簡單的一封手寫信,對於喜歡的人都是珍貴無比。

如果不喜歡的人,即使是珍貴的鑽石也不過是石頭一顆,身外之物罷了。

 

如果有真心喜歡的東西,請自己作功課,

別老打著想要便宜行事的想法,想得到免費的答案,那是懶惰人的行徑。

我不認為知的人就一定要說,藏私是人之常情,

願意不藏私是因為那個對方是自己珍惜、願意分享的人。

 

對於那些覺得應該要留一些東西給自己買的人,

我覺得.....「孩子,別傻了。自己早起搶吧!」

搶不到只怪自己技不如人,是憑什麼要人家分你阿.....

又不是共產主義思想,我還一人一個咧!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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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南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